离婚协议与房产公证书冲突怎么办

  对于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公证书的签订都是属于合同的范畴,在法律上可以按照要求来规定的。关于离婚协议与房产公证书冲突怎么办,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武汉律师事务所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离婚协议与房产公证书冲突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与房产公证书有冲突的时候,就要注意那个合同的签订时间在后面的话,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二、离婚是什么意思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三、房产证怎么办理的流程

  (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

  收费发证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离婚协议与房产公证书冲突怎么办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与房产公证书的冲突,按照新签订的为主。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武汉律师事务所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武汉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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