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恋人肯定是在经历了许多事情确认对彼此的感情后才会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同样地,也一定是经历了许多事情确认彼此感情破裂才会选择离婚。办理离婚是需要一些手续材料等的,那么离婚带啥手续带什么材料?以下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带啥手续带什么材料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二、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三、我国关于是否可以办理异地离婚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简单来说,本地居民办理离婚需带上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而异地办理则还需要带上其他必要文件,例如有效通行证。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离婚带啥手续带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