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次起诉时间要多久

  在离婚诉讼中,情况复杂多变,可能有的当事人会因为各种理由撤诉,或者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存在其他异议,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离婚再次起诉时间要多久?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搜集整理了以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再次起诉时间要多久

  1、离婚诉讼撤诉后,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程序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三)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1、法庭调查;

  1、法庭辩论;

  2、法官调解;

  3、双方总结

  5、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三、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再次起诉时间要多久”要分两种情形来进行讨论。如果是自己撤诉的,六个月内不准在起诉,除非有了新理由,新情况。如果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分居满一年后可以再行起诉,此时法院应当准予双方离婚。您对此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可以在线联系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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