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

  在怀孕期间的孕妇是十分脆弱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面都是,所以在这个期间要好好地对待他们,而且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离婚损害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之分。那么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

  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主要考量因素有: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怀孕离婚赔偿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离婚后会产生一系列后续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关法律政策来规范离婚赔偿问题。怀孕离婚赔偿标准应该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实行。当您涉身怀孕离婚的事件当中,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个人不能解决是可以做相应的法律咨询或者求助专业律师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孕妇离婚有精神赔偿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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