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离婚协议书内容

一、

如何更改离婚协议书内容

  更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方法如下:

  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重新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不可以变更,可以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

离婚协议书可以执行吗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找法网提醒您,能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

  1.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2.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4.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三、

补办离婚协议在哪补办

  补办离婚协议应当在民政局进行,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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