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没有了怎么办

一、

离婚协议书没有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没有了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

离婚协议书可以执行吗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不可以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

  1.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2.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4.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三、

离婚协议书丢了再婚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丢了要再婚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即可。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只要再婚当事人依法与前夫或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在再婚结婚登记时有证据证明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出示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没有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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