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离婚写什么内容

一、

协议书离婚写什么内容

  协议书离婚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二、

离婚协议书找谁写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或有相关经验的人写,到民政局领取,法律对其没有限制。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

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离婚吗

  没有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要看情况:

  1.如果当事人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的,没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没离婚协议,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以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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