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还需要做公证吗

一、

离婚协议还需要做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一定需要做公证。离婚协议是否需要财产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做财产公证。不论是双方私自达成的离婚协议还是在法院的协调下达成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公不公证都可以,只要是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就可以了。

二、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怎么做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如下做:

  1.准备相关材料;

  2.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三、

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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