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的离婚协议怎么生效

一、

签署的离婚协议怎么生效

  离婚协议签字并不生效,离婚协议在男女双方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登记手续如下: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

离婚协议达成后,另一方是否可反悔

  离婚协议达成后,另一方可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不可以反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

离婚协议另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另一方不执行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执行。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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