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能撤回重新签订吗

  合同是存在着撤回重新签订的情况,可是在离婚协议上,是否还存在着这样的情况。离婚协议是一旦签订后,就发生效力了吗。还是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才能生效。那么,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离婚协议书能撤回重新签订吗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离婚协议书能撤回重新签订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携带起诉状、本人有效身份证证明、结婚证、财产分割清单等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离婚协议的效力怎样

  1、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应适用的法律

  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因而在适用法律上,笔者认为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可以补充适用。

  三、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离婚协议书能撤回重新签订吗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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