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但是我国对立案后多久开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立案至开庭这段时间,当事人应当积极寻找证据,提交好相关文书材料,并做好诉讼准备。更多关于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的内容下面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立案后多久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给被告15日的答辩期。法院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后,会在5日内将答辩状发送给原告。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情况下,在立案之后一个月内安排开庭的几率比较大,这个时间也不是固定的,因为法院会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等情况自行安排。但是,如果联系不到被告,法院就会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满安排开庭。不过,当事人不用过于担心,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开庭就好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期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

  二、离婚后对孩子的监护关系是否发生变化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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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被家庭暴力怎么办?

  律师: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离婚立案后的开庭时间做明确规定,要根据法院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是一至两个月,并且由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法院会先进行调解。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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