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书怎么办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带上双方的结婚证书去民政局办理相应手续、经过离婚登记后才算最终离婚。但是如果双方的结婚证丢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呢?没有结婚证书怎么办离婚呢?接下来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没有结婚证书怎么办离婚

  离婚证有一方丢失的,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都没有结婚证的,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非法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二、诉讼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4、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5、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6、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7、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便是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没有结婚证书怎么办离婚的内容。没有结婚证书无法办理离婚,需经过补办结婚证或者向民政部门申请开具结婚证明才能办理离婚。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180 8669 3390
电话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