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赔偿损失费是多少

  当今,离婚率在不断地增高,有很多夫妻刚结婚不久就因为婚姻的不和,生活当中的琐事,双方的背叛等原因离婚。还有一些夫妻是因为其中一方的伤害导致离婚,在离婚时,受害方会像另一方索要离婚精神赔偿损失费。那么离婚精神赔偿损失费是多少?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是多少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

  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条件是什么: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般对一方的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二、离婚后变更子女扶养协议公证怎么办理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

  根据有关法律,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此外,办理该变更抚养权公证时,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三、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罪属于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诉法院才受理,检察院起诉法院不受理。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是谁?

  重婚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权。一般说,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时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的,被害人支持配偶重婚。如夫妻结婚多年,妻子不育,妻子主动帮助丈夫娶个二房,以繁衍子嗣。这种情况下,妻子不认为自己是被害人,是不可能一被害人是否向法院起诉的。有的夫妻,丈夫另有新欢,要求和妻子离婚。妻子一允许是否再婚为条件要求丈夫不予自己离婚。这种情况,妻子也不会去法院起诉丈夫。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会秩序。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诉,国家也应当追究重婚着的责任。对于重婚罪,公安机关有义务主动侦查,检察院也有权力提起公诉,不管被害人是否愿意。

  2、被害人可以自诉

  妻子与他人重婚,政府去法院起诉,丈夫与他人重婚,妻子到法院起诉,这完全符合中国人的法律传统,法院应当受理。

  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娶媳妇是要花钱的。父母攒了半辈子的钱,给儿子娶了个媳妇,结婚不久,媳妇跑了,另嫁他人了。男方感觉自己是被害人,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文革我下乡时,就遇到过一个老贫农,就是靠女儿一次次出嫁,一次次收取彩礼维持生活。女儿出嫁收一笔彩礼,几个月后女儿回娘家就在不回去了。女儿另嫁一家,再收一笔彩礼。夫家找来,老贫农就说女儿没有回来,反而向对方要人。如此这般,老贫农靠彩礼维持生活。这种情况,历任丈夫当然可以起诉妻子重婚。

  3、被害人要求追究配偶重婚罪,但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要求自诉人出示对方的犯罪证据,自诉人出示的证据往往不能证明被告人犯罪。自诉人诉丈夫与他人姘居,并生育了子女。姘居不构成犯罪,非婚生子也不构成犯罪,必须有证据证明丈夫与他人重婚才能胜诉。证明丈夫重婚的证据可以是政府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丈夫在档案中的家庭成员登记表,丈夫与他人举行婚礼的证据,丈夫在亲属、邻里、单位领导面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证据。这些证据,被害人往往难以取到,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提供线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精神赔偿损失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离婚精神赔偿损失费一般不会超过五万,但索要离婚精神赔偿损失费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以上有小编整理的详细的资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180 8669 3390
电话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