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分些什么财产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整理了离婚可以分些什么财产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离婚可以分些什么财产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析产分割的诉讼费规定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除了诉讼费以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的相关费用,比如保全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上述费用都是由起诉方或申请方先垫付的,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最后双方如何承担,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很合理的,在现实生活中并不贵。

  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 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像婚前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这点大家在分配的时候要注意。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可以分些什么财产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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