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会面临很多的生活上的压力,夫妻之间离婚是很正常的。但是夫妻离婚也会有一方想离,而另一方坚决不离婚的。那么你知道单方面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现在,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为你解答这个疑惑。

  一、单方面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婚姻法》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我国离婚的规定

  1、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离婚有两种情况,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3、双方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4、一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只能通过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

  5、法院是否准予离婚,关键是夫妻双方的感情,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单方面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申请强制离婚需要的条件小编已经在上文当中写好了,希望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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