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赔偿问题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夫妻双方诉讼离婚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一方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下文是整理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就让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诉讼中的赔偿问题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诉讼中的赔偿问题

实践中经常听说离婚的时候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在法律上,不存在青春损失费这一法律术语。而是在法定的情形下,一方无过错可以要求另一方予以赔偿。具体而言是指一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一方可以要求其予以赔偿,前提是这一方是无过错的。

(只有一方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时候,无过错的一方,注意该方应该是无过错的,也就是说他自己没有上述四种情形,只有这样他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大可小,各地不能一概而论。当然如果一方没有上述四种情形,他要求赔偿,而对方又同意赔偿的,法律也不反对)。

婚姻关系的改变不应该随意解决,在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时,最好通过理性办法进性处理,减少双方的争执和利益的损失。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双方财产问题的解决应当服从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结果,若是一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正常程序提出诉讼解决。

二、离婚赔偿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

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XXX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

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

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签名: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三、可以主张离婚财产离婚赔偿吗?

可以主张离婚的赔偿。相关规定是: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编辑对离婚诉讼中的赔偿问题的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离婚诉讼中的赔偿符合四种情形之一的,一方无过错可以要求另一方予以赔偿,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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