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离婚协议书,就是当我们进行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离婚的一些相关的事项所做出的一个协议。我们要想进行协议离婚,那么就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要去哪拿呢?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在外地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在外地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在外地拿离婚协议书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因此,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而且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做出适当的处理,回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是比较容易的,没有必要在异地办理。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离婚证外地可以补吗

离婚证不可以在外地补办,补办需要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离婚在外地可不可以离

离婚有两种途径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离婚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分配都达成一致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因此,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即使身处异地,也是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所以,如果是协议离婚,目前是不能异地办理的。

但是,在法定情况下,异地可以办理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外地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的相关资料。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

180 8669 3390
电话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