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离婚是怎么样的

  涉外婚姻最好是提供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但是很多人对于涉外诉讼离婚的相关事宜不了解。所以下面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涉外诉讼离婚是怎么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

  一、涉外诉讼离婚是怎么样的

  涉外离婚诉讼,是指离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他们之间婚姻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提请涉外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涉外诉讼离婚是怎么样的的全部内容。涉外诉讼离婚由于是属于涉外民事诉讼之内了,所有需要提及的相关材料与普通的诉讼离婚会有点不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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