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具体情况情形

  、一般离婚选择的理由都是夫妻感情破裂,以前可能民政局就给办了离婚,现在不行了。说感情破裂,那么必须提供证据,例如夫妻以前的感情如何,现在的状态如何,夫妻是否分居,什么时候分居的等等,否则别想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女方分娩一年内或者女方流产之后不到半年的,这三种状况都禁止男方提出离婚。但是 如果离婚是女方提出的,那么就可以办理。

  、离婚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孩子问题,对于大人来说,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离婚后可以各不相干,过自己的日子。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家庭破裂将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因此在孩子尚未成年时,夫妻双方必须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否则,也不能办离婚。

  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必须提供双方的收入证明以及婚前的财产证明。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一致的话,也是不能够离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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