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能不能在异地办理

  很多夫妻为了给孩子、老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不得不远走异乡打工,如果在异地期间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是可以选择离婚的,双方如果能就财产分割、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则可以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能不能在异地办理?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议离婚能不能再异地办理

  如果协议离婚可以在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都在同一异地,不希望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三、协议离婚时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协议离婚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的相关内容,协议离婚需要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所以在异地是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登记的,但是双方可以通过向常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请求结束婚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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