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解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出具离婚协议书,将其递交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算离婚了。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对协议离婚有什么法律风险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协议离婚有什么法律风险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 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 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二、协议离婚要什么条件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等。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对协议离婚有什么法律风险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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