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那么离婚赔偿的范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赔偿的范围

(一)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要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二)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二、离婚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而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侵害行为造成的具体结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

三、离婚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在写离婚补偿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写明离婚补偿数额、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最重要的就是违约责任,不约定违约责任的,补偿一方在支付离婚补偿时往往没有压力,没有限制。即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是费时费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离婚补偿协议中直接写明违约的惩罚措施,此种办法可以督促补偿一方积极主动补偿另一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一)离婚赔偿协议书要包括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

2、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

3、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赔偿的范围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是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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