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复婚后的效力还维持吗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针对于离婚协议复婚后的效力是否还维持的问题,找法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复婚后的效力还维持吗?

  只要双方离婚时,财产的归属已经确定,那么在复婚后已经确定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因为即使是复婚,也是一种重新结婚的形式,人可以复合但是财产不能自动复合,除非进行财产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会因为双方复婚而改变,离婚协议复婚后的效力仍然维持。

  二、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不少夫妻在闹矛盾离婚时,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就能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完成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

  其实,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审判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参照双方提供的证据、当庭陈述等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时,夫妻一方有过错,出于愧疚往往会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作出一些让步,但是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能算数。所以一方即便拿到了条件优厚的离婚协议书,也不意味着掌握了财产分割的主动权。不过,离婚协议书里记载的内容,可作为夫妻感情及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来使用。

  三、离婚协议能否要求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关于离婚协议复婚后的效力是否还维持的问题。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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