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协议丢了如何补办

一、

法院离婚协议丢了如何补办

  法院离婚协议丢了补办是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

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更改要看具体情况:

  1.领取离婚证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此时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更改。

  2.领取离婚证后,如果订立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等情况的,可以更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

离婚协议补偿款男方不给该如何

  离婚协议补偿款男方不给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判决后男方仍不履行义务的,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只能先起诉,然后依据判决书申请执行。找法网提醒,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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